半掛倒車培訓駕駛證管理辦法(一)
為了加強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和駕駛員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在道路上駕駛民用半掛倒車倒車輛的人員,須依照本辦法申機 動車駕駛證。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全國有效。
本辦法由地(市)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第二章 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
第四條 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以下簡稱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半掛倒車倒車學習駕駛證(以下簡稱學習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半掛倒車倒車臨時駕駛證(以下簡稱臨時駕駛證)。
第五條 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記載持證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性別、出生 日期、長期住址、國籍、準駕(學)車型代號、初次領證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記錄,并有發證機關印章、檔案編號和持證人的照片。臨時駕駛證還應記載有效區間。 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式樣由公安部規定。
第六條 準駕車型代號表示的車輛及準予駕駛的其他車輛為: 準駕車型代號 表示的車輛 準予駕駛的其他車輛的代號 A大型客車B、C、G、H、J、M、Q B大型貨車C、G、H、J、M、Q C小型汽車G、H、J、Q D三輪摩托車E、F、L E二輪摩托車F F輕便摩托車 G大型拖拉機H H小型拖拉機 K手扶拖拉機 L三輪農用運輸車 J四輪農用運輸車 G、H M輪式自行專用機械車 N無軌電車 P有軌電車 Q電瓶車
第七條 駕駛證有效期六年。初次領取的駕駛證為實習期;學習 駕駛證有效期為二年;臨時駕駛證有效期不超過一年。
第三章 申請、考試、發證
第八條 申請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應當向長期居住地車輛管理所提請在暫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暫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第九條 申請半掛倒車倒車駕駛證的身體條件:
(一)申請大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駕駛證的,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申請其他車型駕駛證的,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二)兩眼視力不低于標準視力表0.7或對數視力表4.9(允許矯正)
(三)無赤綠色盲:(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五)四肢、軀干、頸部運動能力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