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 “互聯網法院”是咋回事兒?整站優化告訴你“互聯網+司法”將解決哪些問題?
▌本文來源:中國網
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互聯網法院”作為一個關鍵詞迅速為各界所關注。
杭州互聯網法院是一個什么法院?
簡言之就是“互聯網+法院”或“互聯網+審判”。它有兩個基本特點:一是通過網絡審理案件;二是審理的案件大多與網絡糾紛有關,如電子商務交易糾紛、網絡支付糾紛、網絡金融借款糾紛、網絡著作權糾紛等。
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 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
會議強調,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要按照依法有序、積極穩妥、遵循司法規律、滿足群眾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完善審理機制,提升審判效能,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浙江已開設有電子商務網上法庭
△資料圖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在杭電商平臺自身年處理糾紛數以百萬計,杭州各基層法院受理電子商務案件數也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從2013年的600余件迅速增加到了2016年的上萬件。面對新挑戰,杭州法院在2011年開始積極探索新型網絡空間治理模式。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由西湖、濱江、余杭三家基層法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試點法院,分別審理網絡支付糾紛、網絡著作權糾紛、網絡交易糾紛及其上訴案件。至此,“網上案件網上審、網上糾紛不落地”成為現實并完全可行。2015年8月13日,“浙江法院電子商務網上法庭”正式上線,專門審理涉網糾紛案件,并實現起訴、調解、立案(管轄異議)、舉證、質證、開庭、判決等各訴訟環節的全程網絡化。截至2016年11月23日,電子商務網上法庭已在線立案審理案件1378件,有兩起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收錄于《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
杭州市余杭區法院曾在網上審案
去年,杭州市余杭區法院的一場“特殊”庭審引起了大家關注。
湖南何先生去年中秋節花3216元在網上購買了一個中秋禮盒,收到實物后,他發現實物與宣傳不符,涉及虛假宣傳、消費欺詐,遂將銷售商與平臺方一并告上法庭。
原告在湖南,被告一在上海,被告二在杭州。2016年10月30日,該案在杭州市余杭區法院電子商務網上法庭“隔空”開審。原被告雙方均沒有出現在法院,而是通過網絡連接出現在電腦界面上,實現了足不出戶打官司,網絡恩怨網上了。
“電子商務網上法庭”仍存在諸多不足
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試點工作,為涉網審判積累了經驗,但也反映出涉網案件審判與現行審判模式和法律規定之間尚存在不相適應之處。同時,網上法庭主體地位不明確,權威性不足,社會公眾尤其是當事人對其信任感、信服度不足。
由于互聯網與傳統法律形式的不同,管轄問題、司法送達問題、電子證據認定等問題,導致現行涉網審判規則難以完全適應互聯網糾紛案件。同時,司法大數據功能尚未得到有效發揮,網上法庭試點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審判專業性和力量投入尚需進一步加強等問題,急需推動網上法庭向互聯網法院審判模式轉變,設立互聯網法院迫在眉睫。
讓“互聯網+司法”真正成為現實
對于杭州互聯網法院到底如何審案、到底如何組建,目前深改組的新聞公報中還沒有更多細節。但從浙江各級法院這些年的探索來看,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涉網案件、甚至就是在網上審理案件應該是大概率事件。從“電子商務網上法庭”過往審理的案件來看,未來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臺受理的案件范圍也可能包括: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網絡購物產品責任糾紛、網絡服務合同糾紛、在互聯網上簽訂、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和小額貸款合同糾紛、網絡著作糾紛等。
近年來,電信詐騙、網絡詐騙以及網絡售假等案件多發高發且涉及面廣、社會影響惡劣,網上法院也可能會涉及這些與網絡有關的案件。
審理涉網案件,這是從審理對象來看。從審判手段來看,互聯網法院預計將會利用網絡新技術,包括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在證據采集認證的方面有所突破,真正讓“互聯網+司法”成為現實,實現司法為民的目的,滿足民眾司法新需求。